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4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围绕“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目标,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动行业作风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我公司被列为全市15个被评单位之一,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机关相关职能部室为评议对象,其中营业抄收、管网维护及抢修、工程安装、供水热线、用水报装、户表改造、供水水质等服务窗口及管理部门为评议重点。 三、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行业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影响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色的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组织实施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依托媒体、公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10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 1、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评议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5月8日前报送公司评议办。 2、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员工召开行风评议动员会,传达上级行风评议有关文件和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 3、利用《襄水动态》、黑板报、橱窗、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有关要求以及公司行风评议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4、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明确。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7月) 1、认真开展自查。一是公司将围绕供水水质、水压、工程安装、用水报装、户表改造、营业抄收、管网抢修、窗口服务等工作,着重查找思想观念、服务意识、服务方式、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廉洁从业、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供水服务及行业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征求行评督查员的意见,积极配合行评督查员开展工作,查找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 2、公开承诺。公司将认真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就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在市政府网站、党风廉政网站以及公司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3、明察暗访。市纠风办将组织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我公司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公司行评办也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问题整改阶段(8月—10月) 1、各单位要将整改贯穿评议工作始终,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通过抓行风建设,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要建立健全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正气;要坚持问题导向,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力度和评议效果。 2、市纠风办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并在9月份组织政风行风热线和电视问政专题节目活动,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整改落实。 3、行评督查员将对我公司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我公司行风建设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作为评价我公司行风状况的重要标准。因此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问题的整改,把群众满意作为整改标准,按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 要建立纠建并举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规范作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加强行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促使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五)行风测评阶段(10月底) 1.相关部门评价(占40%)。由市纠风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评价;市治庸办(市优化办)负责优化发展环境、治庸问责、市民问政情况的评价;市物价局负责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情况的评价;市法制办负责行政行为的评价;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情况的评价;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调度中心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办理情况的评价;襄阳广播电视台负责“政风行风热线”投诉办理情况的评价。 2.问卷测评(占20%)。由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组织企业和服务对象对各参评部门进行书面问卷测评。市纠风办组织行评督查员全程参与问卷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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