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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环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浏览次数:

襄阳中环办[2015]27号


关于印发《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加强
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各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加强
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2015年省、市关于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精神,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按照职责定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转到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上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业的发展环境,为把襄阳建设成为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履职尽责的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贯彻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严肃查处本单位“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单位特色的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等;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要求,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时间从5月22日开始,12月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2-6月30日)
        1、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评议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6月8日前报送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
        2、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员工召开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及公司有关文件和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
        3、利用《襄水动态》、黑板报、橱窗、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4、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明确。
        5、本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写出工作小结于6月28日前报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认真开展全员自查。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围绕供水水质、水压、工程安装、用水报装、户表改造、营业抄收、管网抢修、窗口服务等各自工作,着重查找思想观念、服务意识、服务方式、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廉洁从业、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广泛征求各届意见。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企业、社区、群众、服务对象对供水服务及行业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征求政风督查员的意见,积极配合政风督查员开展工作,查找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政风行风信箱”、公司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3、各部室、各单位及个人自查报告在7月15日前交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1、针对自查、政风督查员、纠风办等渠道收集的问题,召开班子专题会,逐条研究整改意见,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针对整改问题要一事一对策,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各单位要将整改问题贯穿评议工作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4、各部门、各单位在9月5日前将整改实施方案报送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在10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2月5日)
要建立纠建并举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和供水服务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作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加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促使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完成好评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李平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刘西华、党委书记甄先强担任,成员由班子其他成员组成,办公室设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焦为民担任。(具体名单附后)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识到评议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公司供水服务工作和行风建设的考察、检验和促进。各单位、各部室要提高对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以积极主动的精神投入到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中,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层层动员,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活动的信息报送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二是要在认真查找自身问题的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边评边改、立行立改、评改结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整改措施、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力争通过扎实的行评工作使用户满意度得以提升、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力度和评议效果。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在评议活动中,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落实,及时按要求报送各阶段工作情况,对社会各届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虚心接受,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积极推行“马上办、帮你办、我来办”等便民利企服务机制,让群众、企业及服务对象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部门协调更顺畅,服务环境更优化。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按时完成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布置的工作,或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拖拉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送公司加强履职尽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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